导
读
探索开展医务人员“学科专科双聘”的新型管理模式。
2023年7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官网发布了《关于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
此前,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中,国家都明确提出要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发布了《「十四五」国家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更是对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作出了整体性、系统性、制度性安排。
《指导意见》在阐述目标任务时指出,要进一步强化各地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制度和政策保障,探索建立完善稳定的投入机制和产出考核评估机制,以优化专科组织形式、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推动技术创新发展、提高医疗质量安全为重点,实现我国临床专科能力持续提升。
到2025年末,进一步夯实基础专科和平台专科的能力基础,在部分发病率高且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的专病诊疗模式和学科组织形式上有创新性突破,建设一批特色临床专科,为患者提供一站式、全流程诊疗服务。
到2030年,实现以城市为单位,针对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均有优势专科;省域内基本建成系统连续、特色鲜明、学科融合、优质高效的高水平临床专科群,医疗质量安全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大病不出省基本实现。
《指导意见》在阐述工作原则时指出,要持续从人才队伍培养、技术创新发展、医疗质量安全等方面加强建设,探索打破原有的医学学科和临床科室设置壁垒,以患者为中心,以疾病诊疗为链条,优化临床专科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为患者提供一站式、全流程诊疗服务。
健康界注意到,《指导意见》中多次提到要“为患者提供一站式、全流程诊疗服”。
《指导意见》共提出了13条具体措施,主要包含3大方面:
一是发挥行政部门的规划主导作用。
二是落实医疗机构专科能力建设主体责任。
三是优化临床专科建设与管理模式。
《指导意见》并提出,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以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水平、医疗质量安全和效率为核心的临床专科能力评估机制,采用全临床客观数据、科学量化评估的方式,对临床专科能力进行周期性评估,引导医疗机构进一步明确临床专科建设发展方向。
《指导意见》在提出医疗机构要全面梳理医学学科发展现状时指出,要根据学科发展水平、行业地位、人才队伍和诊疗能力等因素,结合本机构前期学科发展规划,明确划分本机构的基础学科、平台学科、优势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
然后,医疗机构要在充分考虑本地区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和自身功能定位的基础上,结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总体规划、本机构优势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情况,聚焦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等发病率高且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注重发挥行业权威专家、研究机构等外脑作用,科学制定本机构临床专科发展规划,确定本机构的临床专科重点建设方向,明确核心病种和建设目标。
在夯实基础学科和平台学科能力方面,《指导意见》具体指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全面提升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精神科等人民群众就诊需求高、就诊量大的基础学科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看病就医需求;强化麻醉、影像、检验、重症、病理等平台学科的专业技术水平,提升平台学科医疗服务支撑作用。
在谋划打造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方面,《指导意见》指出,医疗机构要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疾病诊疗为链条」,探索打破原有的医学学科和诊疗科目壁垒,以优势学科和(或)重点扶持学科为主体、相关学科共同参与的“1+N”学科群为基础,全面梳理诊疗所需的医务人员组成、设备设施条件、医疗技术和药品器械等要素需求并合理配置,组建相关重大疾病(领域)临床专科,充分发挥临床专科内多学科联合诊疗的优势,建设成为相关重大疾病诊疗领域的优势专科或特色专科。
探索开展医务人员
“学科专科双聘”的新型管理模式
在创新专科人员管理和绩效分配机制方面,《指导意见》指出,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传统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医务人员“学科专科双聘”的新型管理模式,临床专科的相关专业医务人员由临床专科集中管理,明确其承担的临床诊疗任务并负责相关绩效发放,其科研、教学等非临床诊疗任务仍由其专业所属学科管理。
同时,建立完善以临床专科为单元的绩效分配制度,并采取适度倾斜的绩效分配机制,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开展临床专科管理模式探索。对加入临床专科的各专业医务人员,努力保障其绩效水平与既往相比只升不降。鼓励医疗机构探索建立专科内部二次分配的机制,赋予专科更多自主权,激活专科内生动力。
《指导意见》指出,鼓励医疗机构采用“揭榜挂帅、竞争上岗”等模式选优配强临床专科主任等关键岗位,采用签订责任状、“任期目标责任制”等形式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临床专科主任的主导作用和管理效能。
同时,注重充分发挥临床团队在人才培养、技术带动等方面的作用,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全周期培养机制,培育高层次人才引领、骨干人才担当、后备人才丰富、结构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奠定临床专科长期发展基础。鼓励医疗机构通过机构双聘、多点执业、战略合作等“柔性引进”模式引进行业高层次人才,形成人才集聚效应,引领临床专科发展。
在多学科融合促进技术创新发展方面,《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内镜、介入、局部微创治疗和改良外科手术方式在内的微创医疗技术的综合应用,开展术中放疗、术中化疗、杂交手术等新诊疗模式应用,探索开展具备专科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前沿医疗技术项目,重视培育临床专科技术特色。
在健全专科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院科两级责任制的要求,将专科作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单元,健全专科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强化目标引领、问题导向和结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