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27个省份,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开启
点击量:发布时间:2021-03-17 09:41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的记者会上,针对记者关于门诊费用异地报销的问题,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示,要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报销的范围,到明年年底前每个县都要确定一个定点的医疗机构,能够直接报销包括门诊费在内的医疗费用,不能再让这些老人为此烦心。
参保地和就医地之间报销目录不同,是异地结算常常遇到的问题。消除地区差异一直是全社会努力的目标,但面对迫切的社会需求,现阶段还应尽可能灵活处理问题。比如,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原则,报销比例、最高支付标准和起付线标准都执行参保地的规定,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
至于医保单位网络信息化畅通的问题,由于住院费用已经全面实现了异地报销,现有系统已经在日常运行中得到检验。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要防范由此产生的新问题,及时查漏补缺,防止个别人利用异地医保政策实施非法套现等行为。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2018年以来,长三角、京津冀、西南五省相继开展区域内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截至2020年底,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云南的所有统筹地区,以及四川、贵州、西藏的部分统筹地区,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双突破1万家,累计直接结算人次突破300万。
今年年1月,新增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宁夏、青海、新疆15个省区作为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首批开通统筹地区89个、定点医药机构663家。
今年2月1日起,上述27个省(区、市)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统一开展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
目前,跨省门诊报销执行什么支付标准?按照试点要求,参与国家试点的地区要统一异地就医转出流程,规范异地就医结算流程和待遇政策。
参保人员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按照就医地支付范围和规定对每条费用明细进行费用分割,经国家、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输至参保地,按照参保地政策规定计算出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以及各项医保基金支付的金额,并将结果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药机构。
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
同时,国家医保局明确,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从高血压、糖尿病等涉及人群较多、地方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起步,逐步扩大到其他门诊慢特病病种。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是百姓期待
此前,住院费用的异地报销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不过,对于慢性病高发的老年人来说,在医院门诊就诊的频次和需求无疑更大。不管老年人的户口在哪里,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报销的范围,减少异地报销医疗费的奔波劳顿,对他们而言意义重大。
从另一个方面看,不仅是就医需求较高的老年人,对于流动频繁的年轻人而言,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报销的范围,也能更好地为他们提供支持。有的年轻人到异地工作,但医保关系并没有迁移;还有人可能在差旅期间产生就医需求。实施直接结算,无疑能够降低他们的负担,从而为社会的流动性保驾护航。
实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3大难点
目前,实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难点一般认为有三个方面。一是各地医保政策存在待遇差距,二是网络信息化解决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异地结算监管难度大。不难看出,政策、制度和技术的壁垒,对实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构成障碍。
27省份已开展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跨省门诊原则执行就医地医保支付标准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是百姓期待
此前,住院费用的异地报销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不过,对于慢性病高发的老年人来说,在医院门诊就诊的频次和需求无疑更大。不管老年人的户口在哪里,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报销的范围,减少异地报销医疗费的奔波劳顿,对他们而言意义重大。
从另一个方面看,不仅是就医需求较高的老年人,对于流动频繁的年轻人而言,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报销的范围,也能更好地为他们提供支持。有的年轻人到异地工作,但医保关系并没有迁移;还有人可能在差旅期间产生就医需求。实施直接结算,无疑能够降低他们的负担,从而为社会的流动性保驾护航。
实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3大难点
目前,实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难点一般认为有三个方面。一是各地医保政策存在待遇差距,二是网络信息化解决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异地结算监管难度大。不难看出,政策、制度和技术的壁垒,对实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构成障碍。